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供应商接待制度

2026-04-14

一、目的

为规范医学装备科与供应商之间的接待工作,确保供应商接待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对象

医药代表是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生产经营单位授权到医院进行推介活动的工作人员。接待范围限于以上产品的新技术、新方案和医疗器械信息介绍,跟进医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临床效果,沟通解决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接待原则

1.需在指定时间(原则上需固定为同一时间,每周一次)、指定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医学装备科办公室),委派专人(2人以上)负责接待供应商。

2.对供应商热情周到,以礼相待;

3.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医院利益;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接待程序

1.预约登记:供应商来访前需提前预约,由医学装备科专人负责登记接待时间、地点及事项。原则上,接待时间固定为每周五,其余时间不安排接待事宜采取线上预约方式,各供应商需将备案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13701156732@163.com。

供应商需提交的备案资料: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②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范围和授权期限;③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自律承诺书。

2.接待准备:根据供应商来访目的,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接待工作顺利进

3.接待实施:按照预约时间,相关人员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交流,解决供应商来访事宜

4.意见反馈: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给予回应,并做好记录。

5.送客:接待完毕后,请供应商直接离院,不得到其他区域、科室走访。

接待流程图如下:

、接待要求

1.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

2.接待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医院机密和商业机密。

3.接待过程中,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交流真实有效。

4.接待人员应保持热情、耐心、细致的态度,确保供应商感受到医院的尊重与关怀。

5.对于重要或紧急的供应商来访,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进行接待。

、违规处理

对违规医药代表及其医药企业采取约谈、产品采购使用限制、上报主管部门等措施,以及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医院工作人员给予内部处理。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学装备科负责解释并修订。

联系人:蒋梦媛    联系电话:1590267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