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6-27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 E52050220250002MR (入场登记号)已于202562710: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毕节乌蒙山医药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96.93

投标总报价(元):6231139.00

供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投标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国众康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5.39

投标总报价(元):6996360.00

供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投标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壹选商贸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79.73

投标总报价(元):8947760.00

供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投标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2025628日至2025630日,在公示期间,对上述中标情况有异议的请向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监督部门名称)(电话)0857-8222656投诉。

招标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联系电话:采购科 0857-826905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聂工17588887389

重要提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