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第二批搬迁所需DSA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12-04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第二批搬迁所需DSA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520500-04-03-496426
项目编号:E52050220240007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第二批搬迁所需DSA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发改项目审批〔2023〕43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1300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78.69%,21.3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和运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第二批搬迁所需DSA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3 项目总投资:61000万元,本标包最高投标限价 70.68134万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5 标段划分: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第二批搬迁所需DSA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6招标范围:招标需求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5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6本项目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7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承诺函;
3.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使用相关“CA锁”或“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bijie.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25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biji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bijie.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店之间)电话:0857-8314242。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南部新区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 电话:0857-8222656。
9.其他注意事项
9.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9.2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 :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9.2.1 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 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3 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9.3 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须符合以下规定:
9.3.1 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9.3.2 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4 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9.6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7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9.8“标信通”APP 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地 址: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联系人:采购科
电 话:0857-826905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CBD·A 座17楼
联系人:聂工
电 话:17588887389
电子邮件: /
2024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