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抢救车询价采购公告
2024-01-15
项目概况:
为满足科室业务需求,现我院拟对抢救车进行询价采购。本次采购需公开比选价格实惠、质量优良的产品,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并于2024年1月19日(周五) 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SYY-2024-08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抢救车询价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1.175万元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需求:抢救车5个
序号 | 品目 | 数量 | 需求标准 |
1 | 抢救车 | 5个 | 材质:ABS; 规格:5层,尺寸约长70cm×宽47.5cm×高71cm。 |
供货要求:合同生效,接到医院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交货。交付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价须提交文件资料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 2024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周五) 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以前
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319室)
来电咨询:0857-8221130
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附件1)、产品报价单(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产品资质(如生产许可、注册证等)及满足采购需求参数的佐证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留下报价公司名称及电话,密封完整送到我院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319室)。
四、产品试用。供应商在接到我院通知后,须将相应产品送到我院医学装备科安排试用。若试用通过,能满足医院实际使用需求,则达成供货关系,院方将与中选方签订购销合同。若经试用不能满足院方实际使用需求,则供应商收回试用样品,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并择期重新进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供本项目货物经验收不合格或有瑕疵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日历日 内完成退货或换货,逾期未退、换货或换货后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索赔而对外赔偿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由于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乙方不负责任。但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时尽快电告甲方。
六、公告期限: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价单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