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项目(二期)金海湖院区第一批搬迁所需设备采购项目(G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6-21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项目(二期)金海湖院区第一批搬迁所需设备采购项目(G包(入场登记号:E52050020240003BR)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520500-04-03-496426已于2024年06月2110时00分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评审得分:96.74

投标总报价(元):14799000.00元。

供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交货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宇轩医疗设备有限公

评审得分:90.19

投标总报价(元):14799387.00

供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交货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百贺康贸易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9.38

投标总报价(元):14798200.00

供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交货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毕节市卫生健康局(行业监督部门名称)(电话:0857-8255508)投诉。

重要提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