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手术室外科口罩询价采购公告

2023-12-04

项目概况:

为满足科室业务需求,现我院拟对手术室外科口罩进行询价采购。本次采购需公开比选价格实惠、质量优良的产品,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并于2023年128周五 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SYY-2023-65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手术室外科口罩询价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4.2万元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需求:外科口罩10万只

序号

品目

数量

需求标准

1

外科口罩(绑带式)

10万只

1 .外观

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

2.结构与尺寸

口罩佩戴好后,应能罩住佩戴者的鼻、口至下颌,应符合标志的设计尺寸及允差。

3. 鼻夹

3.1 口罩上应配有鼻夹,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

3.2 鼻夹长度应不小于8.0cm.

4 口罩带

4.1 口罩带应戴取方便。

4.2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5. 合成血液穿透

2mL合成血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后,口罩内侧面不应出现渗透。

6.过滤效率

6.1 细菌过滤效率(BFE)

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

6.2 颗粒过滤效率(PFE)

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

7.压力差(Ap)

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Δp应不大于49 Pa。

8.阻燃性能

口罩材料应采用不易燃材料;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

9.皮肤刺激性

口罩材料原发性刺激指数应不超过0.4。

10.细胞毒性

口罩的细胞毒性应不大于2级。

11.迟发型超敏反应

口罩材料应无致敏反应。

供货要求:中选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按批次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价须提交文件资料

时间:2023年124 2023年1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周五) 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以前

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319室

来电咨询:0857-8221130

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附件1)、产品报价单(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产品资质(如生产许可、注册证等)及满足采购需求参数的佐证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留下报价公司名称及电话,密封完整送到我院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319室)。

四、产品试用。供应商在接到我院通知后,将相应产品送到我院医学装备科安排试用。若试用通过,能满足医院实际使用需求,则达成供货关系,院方将与中选方签订购销合同。若经试用不能满足院方实际使用需求,则供应商收回试用样品,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并择期重新进行。

五、公告期限:2023年12月4日 至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价单

附件1 报名表.docx

附件2 报价单.docx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3年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