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金海湖院区一键报警主机、防冲撞拒马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5-06-26
项目概况:
为满足科室业务需求,现我院拟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金海湖院区一键报警主机、防冲撞拒马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次拟公开采购价格实惠、质量优良的产品,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并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广惠院区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319室)提交报价文件(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逾期不再受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SYY-2025-124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金海湖院区一键报警主机、防冲撞拒马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一键报警主机 | 必须能接入七星关区110指挥中心及七星关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平台。 | 3 | 台 | 信息网络维护3年 |
2 | 交换机 | 网络百兆交换机5口 非网管交换机 | 3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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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警灯 | 声光报警器旋转爆闪警报灯LED闪烁灯220V24V12V信号警示灯红 | 3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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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撞拦车铁马 | 拒马护栏 | 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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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撞拦车铁马 | 拒马护栏 | 5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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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要求:货到投入使用验收完,质保期及信息网络维护3年。
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验收标准:保卫科现场验收
违约责任:1.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中标供应商逾期交货或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向采购人退回已付的合同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中标供应商所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采购人拒收后应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重新交付符合规定货物的通知并约定交货期限,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交货或重新交付的货物经验收仍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除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此对采购人造成所有损失。
4.中标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有瑕疵的,验收小组应书面向其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最高逾期期限不超过10天,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向采购人退回已付的合同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报价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相关行业;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在行业内有良好的服务信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价须提交文件资料
时间:2025年6月27日-7月2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 下午17点00分(北京时间)以前。
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广惠院区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319室)
来电咨询:0857-8269536
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附件1)、产品报价单(附件2)、供货承诺函(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产品资质(如生产许可、注册证等)及满足采购需求参数的佐证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留下报价公司名称、经办人名称及联系电话,密封完整送到我院采购科办公室(财税楼三楼319室)。
报价公司须自行安排授权人员递交报价材料,我单位不接受任何以快递方式递交的材料!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