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车辆报废处置评估意见书询价项目

2024-07-09

根据《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3辆公务用车车辆进行报废处置评估意见书公开征集询价,欢迎具有相应报废车辆评估资质要求的公司参加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询价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车辆处理报废处置评估意见书

二、询价内容

内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处置评估意见书数量清单详见附件(需求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场地为同一地址的,或者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价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1.时间:2024799时00分至71117时00分

2.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3.提交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评估资质证明材料;

3已标价的评估报告书数量清单(格式自拟,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竞标供应商按根据相关计价规范进行标价,此价格为综合报价。注:各报价方所报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价格含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后装订成册。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派人密封送达。

、报价文件密封要求

(一)所有报价文件密封装在一个封包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封包上应清楚地标明询价项目名称、资料名称、投标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202471117时之前不得启封(填入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字样。

、评审方法:

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对中标情况予以书面告知,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对参加投标施工企业要求

1.在本次询价采购标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2.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3.不得相互串通,排斥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4.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如在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中发现投标人有严重违法行为或欺骗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其本次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注:以上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参加投标施工企业应在开标前关注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有关本次招标活动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出现的问题及责任由参加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九、联系人:向老师        咨询电话:19886975577  地址: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十、需求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