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4年产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30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4年产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项目概况: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4年产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0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002024000EFH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4年产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þ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伍拾玖万零叁佰叁拾圆整(590,330.00元)

最高限价:伍拾玖万零叁佰叁拾圆整(590,33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0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12 31 日上午 0:00 分至 2025 01 08 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公告附件处的采购文件只为面向社会公布,仅限于阅读,不能用于制作和上传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5 01 10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 01 10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并于递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方

1.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陆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标信通”APP后,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办理投标保证金承诺,上传、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1.3 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4 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0857-8305707

2. 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保证金缴纳: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者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整 人民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1 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或出账,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支票、汇票、本票由供应商负责进账),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导致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2.2.1.1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2.2.1.2 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自带备注内容转账的其他网银。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2.2 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

2.2.2.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磋商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2.2.2.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2.2.3 根据《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精神,对信用良好供应商使用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一经提交,则与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同具有同等效力。

2.2 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3.如相关媒体公告信息相互不一致或内容不全的,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含变更公告)附件内容为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或询问起算时间,以登录系统后到该项目文件下载功能处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联系方式:白老师   0857-8269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方式:代平涛、聂小菊、刘真跃   0851-86892118-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平涛、聂小菊、刘真跃

电话:13037871763

QQ邮箱:971935038@qq.com

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解密和采购操作必须完全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

2、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进入磋商大厅,在磋商大厅中一直处于在线状态,随时接收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响应,直至最后报价结束。在磋商小组发出补充响应或报价通知后 20分钟内,供应商未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或报价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上一轮报价作为本轮报价(即:磋商小组在线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未能在20分钟内在线报价的,该轮报价以基础报价计;磋商小组在线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未能在20分钟内在线报价的,该轮报价以第一轮报价计,以此类推)。